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6〕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的通知》(沪教委体[2026]18号)相关要求,经作品申报、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现将拟推荐“与鸟同行,和美崇明”——艺术与乡村实践工作坊项目参加省级展演并予以公示。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实名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
联系人:屠老师,51278380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1日-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