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
为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发挥学生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着力增强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组织建设,为学校建设和发展积攒后备力量。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我校拟于2024年6月7日(星期五)在崇明校区语信楼报告厅召开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学习贯彻团十九大、团十九届二中全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增强学生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好学生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落实团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学代会提案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研究确定学校学生会今后一年的工作计划;引导青年学子坚定理想信念、锤炼高尚品德、勇于开拓创新、发奋成长成才,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三、大会主要议程
(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团十九大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
(二)听取并审议通过《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第十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三)听取并审议通过《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报告(草案)》;
(四)选举产生第十一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及构成
本次学代会的学生代表拟产生正式代表153名,占比全校学生人数的1.5%,列席代表若干名。本次学代会的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覆盖各院系、年级、班级及主要学生组织,代表中非各级学生会学生干部的代表比例不低于60%,同时兼顾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
(二)代表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品德修养;
2.具有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3.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拥护和信任,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4.自入学以来/上一学年/上一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的前50%,无挂科记录;
5.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在校就读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三)代表产生流程
各学院学生会于5月30日(星期四)17:00前根据相关要求酝酿人选,按照名额分配(附件5)比例的120%拟定建议人选。
各学院学生会于5月31日(星期五)17:00前召开筹备工作会议,差额推选大会正式代表并形成推荐名单,并将本学院推荐代表的《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申请表》(附件1)及《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校学生会综合管理部邮箱:swxdxshzhglb@163.com。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学院学生会要充分认识学代会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学代会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候选人的推选工作;
(二)行动上精心组织。根据通知要求,坚持原则、强调纪律,认真推选候选人,认真开展提案征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