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各级学生组织工作有序开展,更好地为全体同学成长成才服务,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校团委公开选拔,最终拟确认48位同学为第十届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7位同学为第十届校级学生组织长期志愿者,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9月4日-9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校团委邮箱。
邮箱:2245005@xdsisu.edu.cn
共青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