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共青团 2022 年工作要点》(中青发〔2022〕2 号),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 2022年度新团员发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团的条件
(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二)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交纳团费。
二、团员发展工作流程
(一)递交入团申请书
1.入团申请人向所在班级的团支部委员会提出入团申请,
并填写《入团申请书》(附件一);
2.团支部委员会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在一月内由团支部书
记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3.入团申请书由院团委统一收存。
(二)确定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1.团支部委员会召开团支部大会并经民主选举,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2.团支部委员会应在团支部大会上商议,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选的培养联系人;
3.上述工作须形成对应的会议纪要一(附件二,须明确培养联系人名单);
4.院团委的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选名额不设限制。
(三)团课学习
1.申请人在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选之前要参加不少于 8 学时的团课学习;
2.团课学习的时间安排、课程内容、组织形式由院团委自行决定,原则上不得以自学形式开展;
3.团课的详细安排,院团委须形成书面材料,记录在团课 学习记录表(附件三)书面材料;
4.申请人经过不少于 8 学时的团课学习后,院团委应组织开展团课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可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预备人选;
5.考试的材料(答题卷、原卷等)应留档于院团委。
(四)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选的培养教育
1.入团积极分子须接受培养联系人为期一月的培养教育, 以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为:
(1)为入团申请人介绍团的基本情况;
(2)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
(3)及时向团支部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
(4)向团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培养联系人须督促入团积极分子积极参与团有关的活动,为其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并鼓励积极分子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活动;
3.培养联系人在培养教育活动中须认真完成相应的培养教育会议纪要二(附件四),并在培养教育活动结束后,完成相应的培养联系人意见(附件五);
4.院团委对各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员进行理论考核并综合培养教育情况后,根据 2022 年度各学院新入团名额分配表(附件九)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并形成相应的会议纪要三(附件六)及 202 年度各学院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七)。
(五)发展对象的确定
1.校团委在 6 月份组织对院团委上报的入团积极分子进行面试审核;
2.校团委将按照本季度可发展团员数量,根据面试审核结果,确定发展对象最终名单并发放发展团员编号和《入团志愿书》。
(六)团支部大会表决
1.获得发展团员编号和《入团志愿书》的发展对象,团支部应于一周内对其进行入团表决;
2.团员代表到场人数大于团支部总团员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团支部大会;
3.经过团支部大会的无记名投票表决,团员代表有权进行投票表决,非团员可列席与会,赞成人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方可通过接受新团员的决议;
4.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表决;
5.上述工作须形成相应的支部大会决议(附件八)。
(七)院团委上报
院团委应督促各学院班级团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整理并检查无误后一并交校团委
审批。
(八)校团委审批
1.校团委将对申请人是否具有团员条件,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批准入团;
2.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并通知报批的院团委。
(九)结果宣布
1.团支部应通过支部书记或委员谈话的郑重方式及时将校团委批准青年入团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
2.对于未批准入团的青年,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
(十)入团仪式
新团员必须参加入团仪式,入团仪式由校团委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仪式规定》统一组织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在实践中培育和彰显团员先进性的机制。完善提高团员发展质量的机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控,并进一步严格团员发展,推动团青比例更趋科学、
合理。
(二)严格规范入团程序,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以严格的标准和程序从根源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团章》规定,年满 14 周岁方可入团。团员发展要严格执行入团仪式有关规定。
(三)贯彻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 年)》不断提升服务青年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维护青少年发展权益,推动促进青年发展的各项举措更好融入国家政策体系和发展战略。
注意事项:
(一)2022 学年新团员发展工作材料(附件一至附件八)请于 6 月 10 日 16:00 前反馈至校团委备案;
(二)各学院需严格根据分配的团员发展名额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可按照一定比例扩充,推荐有效期间为 2 年);
(三)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应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各级团组织对发展团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团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
(五)本工作通知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