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校团学队伍建设,逐步推进管理的规范化,为各类评优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9-2020 学年干部(干事)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是在 2019-2020 学年任职满一届的各级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学生会、红十字会、心理健康发展协会、易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社团学生干部(干事)等各级学生组织。
二、考评依据
考评依据:学生干部的岗位职责以及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三、考评程序
1.本人述职。各类学生干部根据本人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填写学生干部(干事)考评表(见附件 2),进行认真总结,由各自所在的学生组织负责老师组织开展公开述职。
2.组织评审。各组织对本单位学生干部工作的德、能、勤、绩进行评审,负责人签署评价意见,提出考评建议,负责老师审核评分、评级(加分考评细则见附件 1)。
3.考核评分确定。班干部考核评分由班级辅导员初评,分团委书记审核;各学院团学干部(干事)由各学院学生组织负责人初评,分团委书记审核;校团学干部(干事)由校团学组织学生负责人初评,指导老师审核。考核结果在各组织主要新媒体平台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四、考评要求
1.要求全体学生干部(干事)都要充分认识考核的重要意义,以积极、认真、严肃的态度参加考评,总结一学年来的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2.在考评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请各学院、各组织,各学生干部(干事)严格按照考评时间和权限,按时递交学生干部的考评材料,填写考评结果汇总(见附件 3),逾期不递交材料后续不再追评。
五、提交时间
请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学生会、红十字会、心理健康发展协会、易班、社团)于 12 月 3 日前提交考评材料。其他各级学生组织自行安排、细化各时间节点,于 12 月 10 日前完成公开述职及考评情况公示(公示内容:学生信息、确定评分、评级、社会工作奖励分加分情况),并于12 月 10 日提交考评终版材料至校团委。(注:考评材料纸质版交虹口校区教学楼 813 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 ll13935116963@126.com。)
六、报送说明
1.院级团学组织干部(干事)由二级学院团组织考评。
2.各学院分团委参考考评流程得出公平公正的评分结果,公示后报校团委。
3.社会工作奖励分加分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上外贤达学〔2017〕58 号)进行评估、换算。
4.各级学生干部(干事)评级为“优秀”的人数比例不超过 20%。
5.如学生干部有同时任职情况,则取最高职务加分,不重复累加。
联系人:胡老师 51278058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干部(干事)考评细则.docx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干部(干事)考评表.docx
附件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干部(干事)考评汇总表.docx
附件4:《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上外贤达学〔2017〕58 号).pdf
共青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