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公示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0-11-23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有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商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1

二、《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会章程》

(见附件2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1.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品德修养;

2)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在校就读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3)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

4)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无课业不合格情况;

5)热心服务同学,关心学校发展建设,热爱学生工作,能力突出;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一定声誉,有一定代表性;

7)有良好的纪律性、责任感和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

2.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组成: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会第七届主席团成员和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从代表中提名,经由大会差额直接选举产生。主席团拟由5人组成,设执行主席,不设主席、副主席;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拟由7人组成,设主任1名。

3.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办法: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选学生会主席团,报名人需经班级团支部及所在院系团组织推荐,学校团委会同上一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民主酝酿,报校党委同意后予以提名推荐,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学生组织负责人参与各院系推选工作。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01030日星期五10点在崇明校区综合楼同声传译厅召开,大会应到学代会正式代表91名,实到代表85名。

大会主要议程有:

1.学习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

2.听取并审议通过第六届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www.xdsisu.edu.cn/2020/1105/c905a29644/page.htm

现场照片:(见附件3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的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品德修养;

2)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体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

3)能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拥护和信任,能够广泛听取建议并如实上报;

4)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或班级的前50%以内,无课业不合格情况;

5)遵守法律、校规校纪,在校就读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2.代表的名额分配: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本次学代会的学生代表拟产生正式代表91名,占全校人数的1.4%,列席代表若干名。学代会的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系、年级、班级及主要社团,代表中非各级学生会学生干部的代表比例不低于60%,同时兼顾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

3.代表候选人产生办法:

学代会代表采用民主选举产生,以班级为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经过民主酝酿、资格审查后差额选举产生。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述职评议是加强绩效评价与总结反馈的有效手段,是促进组织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学生会要用好评价的“尺子”和“镜子”,让述职评议成为推动工作的“指挥棒”和“助推器”。

述职评议要形成制度。《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规定,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工部、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组建要规范,述职评议主要面向的不是学校老师,而是以学生代表为主组成的评议会。述职对象要扩大,从主席团成员延伸至工作部门负责人。评议内容要全面,涵盖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工作要制度化,严格每学期述职评议一次。实践中,有的学校学生会长期不述职不评议,有的以工作汇报代替述职评议,有的以学校老师代替学生主体,这些问题必须加以纠正。

述职评议要走群众路线。学生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对学生会工作最有感知的广大同学理应最具评价权。把评价的“尺子”交给广大同学,在广大同学面前晒成绩、亮作风、找差距,有助于让学生会工作人员提升责任感和价值感,端正为同学服务的初心,避免“心中没有同学”“眼睛往上看”等问题,让学生会的工作真正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通过改变“自上而下”的工作评价方式,吸纳更多同学参与到“自下而上”的群众评议,为学生会打开发现问题、审视问题、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集众人之智、成众人之事。学生会要以从严从实的态度,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改问题,形成总结、分析、评价、持续改进的工作闭环,全方位提升自身、促进工作。

述职评议要坚持结果导向。述职评议结果是衡量学生会工作成效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指标。《若干意见》强调落实结果运用,避免以职务“论英雄”,要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这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学生会干部脱离同学,抱着功利目的谋求“上位”的现象,树立靠实绩站稳脚跟、以成效赢得认可的导向,让述职评议成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传感器,培育清清爽爽的组织文化。

述职评议,“述”的不只是业绩,“评”的不只是成效,更多的还有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永远奋斗的状态。学生会组织要在接受广大同学监督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持续成长,打造想同学所想、急同学所急的学生会工作队伍,真正成为广大同学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成长家园。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院党委将学生会建设纳入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并进行统筹谋划,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团委具体指导,学生会各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通过调查研究、部分约谈、开展校院座谈等方式顶层谋划学生会机构改革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系统推进学生会在立足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优化组织架构、精简人员规模、提升运行效率等方面的具体方案。同时,为提高学生干部政治素养,端正学生干部政治立场,学院党委会在一定范围内约谈学生骨干代表、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推进团学工作平顺开展,鼓励学生骨干发挥好学校和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为同学服务的能力,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党委密切关注学生会骨干纳新、遴选、学生代表大会召开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实地视察、监督学生会骨干招录工作,严格干部选用标准,明确干部选用条件,确保学生会学生骨干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共青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年十一月

附件1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docx

附件2 上外贤达学院学生会章程.docx

附件3 学代会现场照片.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