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贤达榜样”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于越发布时间:2018-06-12

 

上外贤达团通【201802

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的榜样,传递贤达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把青春梦想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理想结合起来,校团委拟开展“贤达榜样”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榜样凝聚力,建功立业新时代

二、举办单位

主办:上外贤达学院校团委

协办:上外贤达学院各学院分团委

三、评选对象

上外贤达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四、活动时间

各学院初选、审核阶段:201848日——417

评审委员会初审及网络投票阶段:2018417日——424

组委会审核、公示:2018425日——430

表彰:2018年“五四”表彰典礼

五、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良好,品行端正,乐观向上,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在道德弘扬、学业进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校园文化、自我修身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3.推荐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2017年两年;

4.往届“贤达榜样”的获得者不得再次参加评选。

六、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活动各学院可以推荐学业进取之星、创新创业之星、实践奉献之星青春才艺之星、自强自立之星等类别贤达榜样学子。

七、评选名额设置

本次“贤达榜样”共选出10名校园人物。各学院可推选5—6人进行申评,注意推选时尽量做到各评选类别人数的均衡,如有极特殊情况,可向校团委征求意见。

八、评选材料要求

申评学生必须认真准备并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申请表(附件一):申请者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综合事迹成果材料,包括个人事迹陈述报告、符合条件的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各类复印件须经所在学院团委书记签名确认与原件相符。

2.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及大学期间获得的奖项和荣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3.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字数500左右。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文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求材料真实、全面、详细具体地反映学生参评奖项方面的突出表现,主题深刻集中、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避免材料简单堆砌。

4.近期彩色生活照片51张和证件照片蓝底21张(照片只需提交电子版,半身照为宜,JPG格式,并以“系+学生姓名”进行命名);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以“评选类别+学院+姓名”命名提交各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汇总后以“学院+2018贤达榜样推选”命名,于417日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swxdtwzzb@yeah.net













共青团上外贤达学院委员会

201848















附件一:

上外贤达学院2018年“贤达榜样”校园人物评选申请表

申评奖项类别:



申请人



性别



照片

民族



学号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学院/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获奖简介:



















事迹简介(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注:1.请双面打印。2.此表一式一份,复制有效。                   共青团上外贤达学院委员会 制